《国家邮政局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邮政局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邮发〔2017〕103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各主要快递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党中央作出的 “一带一路” 重大决策部署, 推进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加快行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互联互通作用,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重要意义
邮政业具有通政、 通商、 通民功能, 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 是 “一带一路” 互联互通的桥梁和纽带, 在促进国际交流、 服务经贸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 全面加强沿线国家邮政快递领域务实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国邮政业对外开放,加快行业企业走出去, 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有利于构建面向全球的寄递服务网络, 提升沿线国家邮政快递发展水平, 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有利于推动全球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发展和供应链衔接, 增进沿线国家人民福祉, 实现共同繁荣。
二、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 共享发展理念, 弘扬和平合作、 开放包容、 互学互鉴、 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 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以 “丝路传邮, 畅达天下” 为使命, 以推动建设便捷畅通、 普惠包容的全球寄递服务网络为主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 对接沿线国家战略政策和发展需求, 全面推进务实合作, 共商丝路传邮新模式, 共建国际邮政合作新机制, 共享沿线邮政业发展新成果, 积极服务和平、繁荣、开放、 创新、 文明之路建设, 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三、 基本原则
企业主导, 政府引导。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提升国际竞争力。 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引领保障作用, 对接沿线国家邮政业发展战略, 营造行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良好环境。
创新协同, 内外联通。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推动邮政业与跨境电子商务、 先进制造业、 现代农业等协同发展。 完善邮政业国内基础设施建设, 衔接 “一带一路” 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推动沿线国家邮政业政策、 标准和规则三位一体联通,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普惠包容, 互利共赢。 尊重沿线国家发展意愿, 秉持正确义利观, 遵守国际规则,推动在沿线国家邮政快递领域形成支持 “一带一路” 建设的广泛共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携手推动沿线国家邮政、 快递服务发展, 共享全球邮政治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突出重点, 服务 “五通”。 聚焦沿线国家关键城市、 关键节点的邮件快件进出境需求, 依托跨境公路、 国际铁路、 国际航班、 远洋班轮, 形成陆空海邮件快件运输通道。通过深化务实合作, 畅通邮路、 繁荣贸易, 面向沿线重要国家和地区提升跨境信息交流、 物品递送效率, 有力服务 “五通”。
因地制宜, 有序推动。 考虑历史传统、 资源禀赋、 法律制度和行业实际,共同探讨符合各国国情的邮政快递领域合作模式。充分评估各方面因素, 聚焦重点国家、 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 统筹考虑、 稳步实施、 有序推进。
四、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 “一带一路” 寄递服务网络加强跨境网络设施建设
结合国内各地区在 “一带一路” 建设中的定位, 优化国际邮件互换局 (交换站) 布局, 加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 提升国际邮件快件处理能力。 鼓励企业在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建设边境仓, 依托境外产业集聚区、 经贸合作区、 工业园区、 经济特区等建设分拨中心、 集散枢纽和境外快递物流园区, 促进各类要素资源整合。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 物流地产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 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
促进标准信息互联互通。 鼓励企业、 产业技术联盟、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邮政、 快递国际标准化活动。 加强与沿线国家邮政业标准互认工作,推动制定设施装备、 服务产品、 封装用品、 寄递安全、 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搭建集信息发布、 数据交换、 跟踪追溯、 智能分析功能为一体的 “丝路传邮” 信息交换平台, 推进与沿线国家邮政快递信息数据交互共享, 促进 “一带一路” 邮政快递信息互联互通。
建设邮政业 “丝绸之路”。 支持邮政、 快递企业开辟国际货运航线, 统筹航空快递枢纽布局, 建设连接沿线主要国家的航空运递网络。 围绕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 中国-中亚-西亚、 中国-中南半岛、 中巴和孟中印缅等重要经济走廊建设, 聚焦关键通道、 关键节点、 关键项目, 提升国际邮件快件的通关、 换装、多式联运能力,形成中国与欧洲、 中亚、 东南亚、 南亚的跨境双向寄递骨干通道。 依托陆上、 海上、 天上、 网上四位一体的设施联通, 提升国际航空寄递运输能力, 推进国际铁路运输邮件快件工作,打通与周边国家邮件快件跨境公路、 水路运输通道, 打造邮政业 “丝绸之路”。
五、 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 促进 “一带一路” 跨境贸易发展
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 鼓励业内企业通过战略联盟、 绿地投资、 兼并重组等方式,重点在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量大的国家加快布局, 提升面向东亚、 东南亚、 南亚、 中亚等周边国家的国际寄递服务能力, 拓展在西亚、 北美、 南美和欧洲等地区的业务覆盖范围。支持邮政企业、 快递企业联合沿线国家当地企业在仓储管理和落地配送等环节加强业务合作、 实现优势互补, 为跨境电商提供一体化配套服务。 引导优势企业与沿线国家邮政快递、电子商务、 技术装备等企业深化合作, 带动邮政业设备、 技术、 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支持业内企业联合境内外上下游企业在沿线国家协同布局, 实现资源共享、 互利共赢。引导业内走出去企业实施属地化经营管理, 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 规范海外经营行为, 积极帮助当地发展经济、 增加就业、 改善民生。
扩大邮政业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对在境内注册的快递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鼓励沿线国家快递企业依法进入中国包裹快递市场, 带动更多商品进出口,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促进贸易双向平衡。 在自由贸易区、 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自由贸易港等开展试点, 支持相关企业依法获得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为跨境电商提供快件进出境配套服务。
促进跨境贸易发展。 鼓励与沿线国家邮政企业加强合作, 升级传统邮政产品、创新商业模式、 拓展服务范围, 开发满足跨境电商需求的国际邮政业务。 支持邮政、 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开展合作, 搭建跨境快递物流体系, 缩短服务时限, 提高服务可靠性,促进沿线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国际贸易。 推动邮政业与先进制造业、 商贸服务业联动发展, 带动跨境电商、 转口贸易、 服务贸易等枢纽型产业集聚。 鼓励快递企业在沿线国家发展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等高端物流服务, 积极开展绿色快递服务。 支持邮政企业、 快递企业完善邮件快件进出境通道, 依法在沿线国家申请报关资质, 提供代理报关、 结汇退税等增值业务,提升综合通关服务能力。
六、 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培育 “一带一路” 邮政业发展新动能
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合作。 发挥行业内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作用, 与沿线国家交流邮政业和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融合发展的经验, 联合开展科技应用示范。鼓励与沿线国家有关企业、 科研机构等共建联合实验室 (研究中心)、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技术示范与推广平台,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支持与沿线国家有关企业、 科研机构等共同研发智能收投、 柔性装卸、 集装化运输、 冷链服务等技术装备, 联合推进人工智能、 无人装备等创新应用。
加强人才资源交流合作。 支持有关院校、 科研机构、 企业与沿线国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知名企业开展合作, 联合培养行业紧缺人才和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 通晓国际规则和掌握行业知识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推动实施邮政业高端引智计划, 吸引沿线国家和有关国际机构高层次人才来华联合研发技术装备、 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参加重大项目建设和开展专项培训。 探索与沿线国家实施邮政快递领域技能人才职业等级互认。
七、 推进政策沟通协调, 深化 “一带一路” 邮政业国际合作
强化双边沟通合作。 完善与沿线国家邮政快递主管部门高层互访机制, 积极签署双多边合作备忘录和框架协议。 加强与沿线国家邮政快递战略规划对接,联合制定合作方案, 持续推动务实合作。 围绕提升沿线国家邮政业监管能力, 组织开展邮政改革、普遍服务、 政策法律、 科技应用、 绿色邮政、 寄递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交流培训。联合沿线国家举办 “丝路传邮” 青少年书信大赛和集邮展览, 发行 “一带一路” 纪念邮票。
深化多边交流协作。 推动与万国邮政联盟等有关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凝聚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共识。 深化与万国邮政联盟、 区域邮政联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共商全球邮政治理改革。 加强与世界海关组织以及沿线国家邮政、 海关、 检验检疫等部门交流合作, 推动完善 “一带一路” 邮件快件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管理机制。 积极参与国际铁路运邮规则和标准制定, 推动与沿线国家签署中欧班列运输邮件、 快件合作协议,形成常态协调机制,促进运输规模化、 常态化和便利化。
打造交流合作平台。 建立与沿线国家政策协商和对话机制,研究设立 “丝路传邮” 国际合作论坛, 分享行业改革经验, 共同推进国际邮政业发展。 支持全球包裹联盟、 快递绿色包装产业联盟在促进 “一带一路” 邮政业国际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推动建立 “丝路传邮” 智库合作联盟, 打造多方参与的交流合作平台。 继续办好中国(杭州) 国际快递业大会, 依托世界邮政博览会、 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 (北京) 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 组织举办 “丝路传邮” 展览, 加强技术装备、 业态创新、 国际服务等方面交流。
八、 加强组织领导, 抓好贯彻落实
成立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组织领导, 制定工作方案, 督促工作落实。 推动建立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相关协调机制, 发挥部门工作合力。 充实涉外工作力量,创新方式方法, 提高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 “一带一路” 邮政业国际合作的支撑。建立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政企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政企交流对话,了解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成立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支持中国快递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指导和服务力度。 加强宣传工作, 发布 “丝路传邮” 白皮书, 营造良好氛围。
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明确任务、 细化措施、 制定方案, 全力推进邮政业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工作。 国家邮政局各司 (室) 要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研究、勇于创新、 密切配合, 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省 (区、市)邮政管理局要结合地方要求和行业实际, 找准定位, 提出工作方案, 抓好贯彻落实。 行业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把握发展机遇, 强化资源投入,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 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 积极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
国家邮政局
2017年12月20日